臨時領用
臨時領用物品包括五金零件及消耗品.
1) 單據填寫
領用人祥細填寫《物料領用單》,包括物品名稱、規格、數量、領用原因,經所在組組長簽核后交備品組.
2) 領用
a. 備品組人員依據《物料領用單》配備所需的物品,領用人所領出的物品務必與領用單填寫完全一致.
b. 備品組人員在物品發放后,須在領用單上簽名;領用人在領用之后如需續繼領用時,應重新填寫領用單,已由發放簽名的領用單不得更改.
c. 《物料領用單》由備品組按月存檔,作為帳務處理之依據.
3) 退回
a. 物品退回時在領用單上註明退回字樣,連同需退回的物品一齊交給備品組,備品組人員核對后將退回的物品入庫並依單據進帳
b. 可將需退回的物品依五金零件集資盒的類別分類存放,五金零件集資處分:內六角螺絲、紅色彈簧、綠色彈簧、棕色彈簧、固定銷、等高套筒、沖子、浮升銷、項珠止符等十二個集資盒;要領用時到五金件集資盒中自行配備;備品組每周將五金件集資盒內的完好物品進行回收.
c. 備品組將定期(每一個月為一個周期)對被領用的物品進行稽核,在稽核過程中如發現有多出領用數量的物品則予以無條件回收,防止浪費
4.2 物品借用.
4.2.1單據的填寫
1) 借用量具、鈅匙(小儲櫃和清潔屋鈅匙除外)和其它貴重物品(如:沖子成型器、鏜刀刀具等)時應由借用人填寫《物品借用單》,經組長審核后交備品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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