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通過對工具、刀具、量具、五金備品和消耗品等物品的領用、借用、稽核、報廢、報賠的管制,以達到保証品質、降低損耗、節約成本之目的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備品組所有工具、刀具、量具、五金備品和消耗品等物品之管制作業
3. 主要職責與權限
3.1 需求部門提出物品領用、借用申請,備品組負責發放
3.2 需求部門提出耗損/報廢申請,備品組進行補發和報賠作業
3.3 備品組對庫存物料進行監控,保証安全庫存
4. 作業細節
4.1物品領用
4.1.1長期領用
長期領用的物品包括工具、量具、刀具.
1) 領用
a. 備品組給組立課每位主導者發放一套組模用手工具和量具以及1─4輛工具車.. 備品組在工具車上貼上相應的標簽以備查核.工具車鈅匙備品組與領用人各留一把
b. 組立課主導者在確認物品的規格、數量及品質后在《領用備品清單》上簽收.
c. 備品組給CNC和磨房各發放一套專用刀具和工具,經CNC和磨房負責人確認物品的規格、數量以及品質后在《領用備品清單》上簽收.
2) 領用物品回收
a. 領用人在辭工或調離原部門時須將其所領用物品退回備品組.其它特殊情況下需收回物品時,可由備品組以《通知單》形式通知領用人交回
b. 領用的物品回收后,備品組要將相關資料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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