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1.2拉力彈簧﹕將拉力釋放后﹐恢复到原始狀態的彈簧﹒
3.1.1 盤旋彈簧﹕發條型的彈簧﹒
3.2 擠壓玩具﹕供給幼小不能坐起儿童玩的﹐裝有發聲部件的柔軟玩具﹔擠壓玩具時﹐迫使空气通過一開口﹐能使玩具發出聲音﹒
3.3 桌面或地面玩具﹕供在桌面或地面上使用的玩具﹐如大型笨重的車或机械動物﹒
3.4 出牙玩具﹕根据設計主要是用來消除儿童出牙不适症狀的口用玩具﹒
3.5 工具﹕螺絲刀﹐硬幣或其它物件﹐用來開啟螺絲﹐夾子或類似固定裝置﹒
4﹒ 一般要求
4.1 材料﹕玩具和用于玩具中的材料﹐其外觀必須清洁無污染﹒材料外觀用肉眼而不是放大鏡下觀察﹒
4.2 組裝﹕如果玩具是供儿童組裝的﹐則EN 71在這一部分中的規定适用于儿童可得到的每一組件和組裝完成的玩具﹔如果玩具是供成人組裝的﹐則規定适用于組裝完成后的玩具﹔
必要時需要組裝的玩具應附有詳細的組裝說明﹐需要成人組裝的或使用前需要成人檢查組裝是否正确的玩具﹐必須在說明書中明确說明﹒
4.3 軟性塑料膜片﹒
帶有軟性塑料膜片的玩具﹐必須附合下列規定﹕
1)沒有任何襯底的膜片﹐其面積大于100mm x 100mm時﹐按照塑料膜片﹐厚度的方法進行測試﹐其平行厚度應為0.038mm或以上﹒
2)平均厚度小于0.038mm﹐而面積大于100mm x 100mm的塑料膜片﹐須按規定打孔﹐以使在任何一個30mm x 30mm的面積上至少有1%的孔被除去﹒
3)對于塑料气球1)項中的規定适用于雙層塑料膜片(亦即測量厚度時無需給气球充气或破坏气球)﹒
4.4 玩具袋
由气密材料做成的玩具袋﹐其開口周長大于380mm時﹐不得用拉線或繩作為封密手段﹒
4.5 玻璃
可触及玻璃可以在36個月以上的儿童玩具中使用﹐如果﹕
1) 對于玩具的功能說是必須使用的(例如光學玩具﹐玻璃燈炮以及試驗器具中的玻璃材料)﹒
2) 用于增強目的的玻璃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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