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安全標准
3﹒ 術語
3.1 可触及﹕在部件或組件的可触及性測試條件下可触到﹒
3.2 水上玩具﹕用于承載儿童体重﹐并供儿童在溗袏蕵窡o論可否充气的物品﹒
3.3 襯底﹕粘貼在軟性塑料膜片的材料﹒
3.4 毛刺﹕由于材料的切割或最后加工不完全而造成的粗糙部分﹒
3.5 靠近耳朵的玩具﹕設計上明顯為發聲并意圖在靠近耳朵處使用的﹐即可放在靠近儿童耳朵的某一假定位置﹐通常為距离最接近玩具的發聲部位2.5厘米處使用的玩具﹒例如﹐耳机處可發出鈴聲或嘟嘟聲的電話和帶耳机的玩具﹐均屬該類玩具﹒
3.6 倒塌﹕一种結构突然或意外折疊﹒
3.7 繩索﹕一段細長的柔軟的材料包括單纖維絲﹐紡織和捻搓的繩﹐粗繩﹐塑料紡織帶﹐絲帶及那些通常稱為線的纖維狀材料﹒
3.8 斷裂﹕某种材料的裂痕通過該材料的整個厚度﹒
3.9 壓傷﹕由兩個表面之間的壓迫而造成對身体某一部位的傷害﹒
3.10 驅動裝置﹕玩具連接件的組合﹐至少其中的一個部件可邉萤o并通過電力﹐發條或其它机械方法驅動﹐包括齒輪﹐皮帶和發條裝置﹒
3.11 邊緣﹕兩個表面接合處所形成的線﹐其長度超過2.0mm﹒
3.12 膨脹材料﹕与水接触時体積發生膨脹的材料﹒
3.13 緊固体﹕將玩具的兩個或多個組件連接在一起的机械部件﹐例如螺釘﹒
3.14 填充材料﹕用于完全包容在軟填充玩具里面的材料﹒
3.15 自由輪玩具自行車﹕無論有否穩定裝置﹐最大車座高為435mm﹐安全由騎車人的肌肉力量﹐特別是通過腳踏板推動﹐而且沒有固定的傳動方式的兩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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