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3 采购物料的不合格由QA部向供应商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由资材部负责转达供应商。
6.1.1.4 制程中出现批量不合格和当月统计未达到质量目标的项目,由QA部向相应的制造部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1.1.5 出货抽检中发现的产品不合格由QA部组织评审,需要时向责任单位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1.1.6 顾客投诉由QA部进行评审,必要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1.1.7 其它各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产品不合格报告、质量分析报告、意见书等,由QA部组织评审,需要时向不合格责任部门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1.2 不合格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的制订
6.1.2.1 由责任单位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情况进行问题调查和原因分析,或联络相关单位评审。如对要求改善的项目有异议,可向QA部提出。
6.1.2.2 责任单位依据调查、分析的结果,制订纠正措施,并明确执行的责任人与完成时间;
6.1.2.3 以上情况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经责任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回复QA部.
6.1.3 纠正措施的实施
责任单位负责纠正措施的实施,将实施情况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通知QA部;
6.1.4 跟踪验证
6.1.4.1按措施的完成时间,由QA部跟踪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验证结果记录《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后归档,并知会其责任单位。
6.1.4.2 追踪验证无效时,再次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责任单位必须重新分析原因和制订纠正措施,直至措施有效或公司管理者代表确认结案。
6.2 预防措施的控制
6.2.1 潜在不合格的确定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6.2.1.1 QA部每月对进料检验记录、制程检验记录、出货检验记录作汇总分析,根据质量波动的规律,寻找有关采购、制程、成品的潜在不合格,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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