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及时纠正不合格,预防不合格的再发生和潜在不合格品的发生,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发现或潜在的不合格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
3. 相关文件
3.1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3.2 《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4. 定义
4.1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4.2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3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它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措施。
5. 职责
5.1 内审小组负责内部审核发现的不合格的纠正措施要求提出以及跟踪验证。
5.2 QA部负责其它方面纠正措施以及所有预防措施需求的提出效果验证。
5.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原因分析,措施制定、措施实施以及实施情况汇报。
5.4 资材部负责有关供应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联络。
6. 程序说明
6.1 纠正措施的控制
6.1.1 不合格的评审和纠正措施的提出。
6.1.1.1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发现的不合格,由内审小组提出《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并按《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进行处理。
6.1.1.2 质量体系外部审核发现的不合格,由QA部向不合格责任部门转发不合格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