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肖先生 手机:13549213581 电话:0769-87795123 传真:0769-87795123 Q Q:15397858
产品型式试验送样数量的规定
产品类别
主检型号送样数量
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1
电风扇
2
空气调节器
电动机-压缩机
3(其中一台堵转机、一台开盖机)
家用电动洗衣机
贮水式电热水器
室内加热器
真空吸尘器
皮肤毛发护理器具
快热式电热水器
电熨斗
电磁灶
电烤箱
电动食品加工机
微波炉
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
吸油烟机
液体加热器
电饭锅
注:样品在非正常试验后若不能继续进行试验,申请人需增加样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