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況設計者不需畫線孔,由加工單位參照以下原則確
定線孔位置。
1. 異形孔大於8mm,線孔離長邊4mm,如圖一。注意:折彎孔之線孔做在非刀口處離邊4mm,如圖二。
2. 異形孔小於8mm大于3mm,線孔做中心,如圖三。
3. 異形孔小於3mm,線孔做在非刀口邊之外面,距離邊4mm
如圖四。
4. 切邊沖子,線孔做在非刀口處離邊3mm,如圖五.
5. 共用板(零)件線孔一般做在對產品尺寸無直接影響的板
(零) 件上,例落料公母模共用時做在公模上,沖孔公母模
(壹) 共用時做在公模上。
6. 圓孔≧Φ20mm,做在45°方向離外形4mm,如圖六.小於
Φ20mm時,設計者不需畫出線孔,只需標註出孔的位置
尺寸。
(1) 下列特殊情況設計者需畫出線孔(直徑Φ1mm),並標註線
位置尺寸(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加工單位按圖面要求加
工。
1. 刀口小于3mm的孔(圓孔和異形孔),如果不做入子,線孔
做在孔的中心。
2. 刀口板上折模孔小於3mm,線孔做外面離非刀口邊4mm,
如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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