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裝置
如ISO 105-X12: 1993,4.1.2,4.2及4.3所述.
6.10.2 測試步驟
如ISO 105-X12:1993,6.1及6.3所述擦布標.
7.產品資料:
7.1應提供有產品資料以降低可能存在的可以預見的與斜躺式搖籃使用相關聯的危險.
產品資料的文字應使用銷售國家的官方語言.
7.2產品標示
依6.10,斜躺式搖籃應永久及可視的標示有以下部份:
--制造商、進口商或對銷售負有責任的組織的名稱及商標
--警語:
WARNING --- Never leave the child unattended.(警告 在無人照看時不要離開兒童)
--警語:
WARNING It is dangerous to use this reclined cradle on an elevated surface.(警告 在升降面上使用此斜躺式搖籃有危險)
當使用產品時,這些警語應可視同時也可與如圖9所示的符號結合使用.
7.3購買信息:
購買時,購買信息應清楚可視並包括以下部份:
a) 制造商、進口商或對銷售負有責任的組織的名稱及商標;
b) 至少需有斜躺式搖籃所適用兒童的重量/年齡以及其他結構(如果有不同);
c) 警語:
WARNING---Not recommended for children who can sit by themselves (9months approximately, until 9kg)(不推荐給可自行坐立的兒童(約9個月大,9kg重)
d) 標準號碼及其日期
7.4使用說明書
說明書的內容應包括制造商、進口商或對銷售負有責任的組織的名稱及商標及其地址.
涉及正確/安全組裝以及使用斜躺式搖籃的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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