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確保公司的零件、材料符合環境的標準要求,并對GP零件、材料的承認方法有依據可循.
2. 範圍:本公司所有的零件、材料.
3.依據 :<<訊強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
4. 職責:
4.1 資料控制中心(D.C.C)
4.1.1 負責GP料號之編碼,建檔與發佈,維護作業。
4.1.2 負責承認書之發行及建檔保存。
4.2 開發部
4.2.1 負責GP零件、材料的確認及料號申請。
4.2.2 負責新零組件、2’ND SOURCE及代用料之環境有害物質符合性之判定。
4.3 采購課: 負責新零組件、2’ND SOURCE樣品的ICP數據、材料成分表、產品保證書等的提供,并向供應商宣導公司GP要求.
4.4 QA部:負責GP零件、材料的承認
5. 名詞定義:
5.1 2’ND SOURCE:指規格相同,且可編列為與ORIGINAL SOURCE(原設計所指零組件)相同料號之零組件及周邊材料。
5.2 代用料:指規格符合后於ORIGINAL SOURCE,但不可編列與ORIGINAL SOURCE相同料號之零組件及週邊材料. 例: DC FAN…等。
5.3 環境有害物質(GP)符合性判定: 根據材料類型不同及依據<<訊強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來確認材料有害物質測試項目的充分性,并將測試含量與<<訊強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做比對,從而判定材料符合或不符合GP要求的系列過程.
6. 流程圖: 無
7. 管理辦法:
7.1採購管理:採購送樣給開發部作承認時,須要求供應商在GP承認書附以下資料,否則開發部不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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