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之成型時間不得超過雙方開模前協定時間的20%﹐模具之咚Y構應同甲方商
定﹐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后續動作。
<4>甲方不接受因乙方過失造成模仁燒焊之模具。
第六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 乙方應掌握開模進度﹐若在合約規定時間期限內無法交模﹐甲方有權扣款或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逾期一天﹐扣款百分之五﹐超過五天﹐扣款百分之十﹐超過十天﹐扣款百分之十五﹐超過十五天﹐扣款百分之二十﹐以此類推。
2. 乙方必須保証模具能使用50萬次﹐在甲方未完成預計生產數量期間﹐乙方應及時免費為甲方提供維修服務。
第七條 試模由乙方負責﹐甲方僅接受適用之模具。模具驗收后銅工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乙方需按合同進購模坯材料并提供模坯材質証明給甲方.
第九條 合同期限﹕自開模時至交付模具產品成品止。
1. 開模時間﹕從2005年03月11日至2005年04月16日。
2. 試模時間﹕從2005年04月06日至2005年04月16日。
3. 交模時間﹕2005年04月16日。
第十條 付款方式﹕
1.付款地點﹕( )大陸﹐( )香港﹐( )台灣。
2.付款方式﹕開模前預付30%﹐第一次試模后付30%﹐模具驗收合格45天內付清40%余款。
3.不含稅。
立合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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