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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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機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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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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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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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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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 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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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仁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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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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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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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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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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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殼+發音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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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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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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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模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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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71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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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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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制如上表所列之模具壹套﹐模具名稱如上表。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為﹕RMB17,000.00元。
第三條 模具質量要求﹑技朮標准﹕
1. 模架材質:華夏模坯;模仁為瑞典718H。
2. 注模原料﹕ABS料。
3. 模穴數﹐如上表。
第四條 模具材料﹑技朮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由乙方提供制模材料﹐甲方提供產品技朮資料及制模產品樣板。
2.由乙方提供模具結構圖﹐經甲方簽名蓋章認可方可進行后續動作。
3. 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的技朮資料保密。乙方不得自行制造﹑使用上述模具﹐也不得許可他人制造使用上述模具。
第五條 模具驗收標准﹑方法和期限﹕
1.模具驗收標准﹕按照甲方提供圖面及樣品所定規格驗收﹐并達到完全符合技朮要求。甲方提供的圖紙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確認﹐一方一份。
2.驗收方法﹕以定作模具所制產品成品合格為基准﹐合格率達99%。
3.驗收內容﹕
<1>模架﹑模仁之材質必須符合甲方所要求之材質﹔模架導柱﹑導套配合間隙符合產品
要求﹔推板﹑回程杆活動無卡死等不良現象。必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其供
應商之材質証明。
<2>模具在適當的機台上正常操作成型之產品不得有毛邊﹑縮水﹑頂白﹑流水痕﹑冷膠等不良現象。當有同別的產品配合時﹐不得有斷差﹐干涉或配合處間隙過大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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