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1.1 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当有规定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
三、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检验状态标签或印章的使用,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产品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时,按照既定流程对其进行追溯。
3.2 生产部、货仓部:负责所属区域内物料、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检验状 态物料、产品的分区摆放及所有标识的维护。
四、参考文件(无)
五、定义(无)
六、流程图(无)
七、流程说明
7.1 进货物料标识
7.1.1物料进厂,仓管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
7.1.2 经品质部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料,由检验员在外箱或外包装上贴上 “合格”标签后,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7.1.3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保持原有产品标识,贴上 “不合格”标签或在标签上注明不合格字样内容后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7.1.4 检验不合格但需要让步接收特采的物料需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特采”字样,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检验不合格但需要挑选使用物料需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挑选”字样标签,方可办理入仓手续。检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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