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
為了確保本廠工程設計部在圖面繪製上的統一,以及方便與
模具製作加工單位有良好的溝通,特制定此標準。
二、範 圍:
振弘模具有限公司 工程設計部全體人員。
三、作業標準與原則;
1. 線孔位置與大小;參照振弘模具有限公司線孔位置注意事項
(見RS98W004)。
2. 導柱、定位銷、固定銷在圖上以原尺寸繪出,加工單位自行
加間隙;消孔在圖上以實際尺寸繪出,加工單位不再放間隙。
3. 圖面所指間隙均指單邊間隙,如標雙面間隙需註釋清楚。
4. 間隙及公差取值按照附件六執行。
5. 下模部分;刀口面不可消線頭,非刀口面消線頭;夾板,打
板一般要求消線頭,(見附圖1);沖子,入子不可留線頭,消
線頭方法由加工單位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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