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定义 :无
六、流程图:无
七、程序说明:
7.1生产部根据PMC部提供的《生产制令单》及生产计划结合本部门的生产情况,组织安排实施,确保生产任务完成。
7.2工程部主导样品制作及制定作业规范或指导书,并在生产现场悬挂,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7.3确定生产流程如下:
7.3.1 工程/PMC作业流程:
7.3.1.1市场部接到客户的订单/样品需求时,确定后交PMC部进行安排订单生产/样品制作,由PMC部发出《生产制令单》安排生产,样品须在《生产制令单》中做出说明。样品数在10EA以内由工程部制作,超过10EA、由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生产.生产完成交品质部、工程部进行检验确认.对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须由工程负责制定样品作业指引。
7.3.1.2 对所有的样品完成后,工程须负责制定《客户确认报告》。然后由工程交市场部,由市场部交客户确认。
7.3.1.3生产时由工程制定BOM清单及产品《作业指导书》,PMC在生产时不断了解生产进度、质量状况,当生产出现异常时,生产部门确认对生产交期有影响的情况下,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知会PMC,PMC及时把资讯传达给市场部,市场部人员接到后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如果生产部门没能及时提出,则视同按排程的时间完成生产。
7.3.2备料流程
7.3.2.1仓库部接到PMC《生产制令单》、《套料单》,根据所需物料核算确认无误后准备备料,备料后知会生产部安排领料,对于产品生产过程中因质量或其它原因造成少料的,须填写《工单物料申补单》交生产部主管、PMC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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