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与预防
4.14.1总则
制定并实施《矫正与预防措施规定》,由纠正或预防措施所引起的文件或程序的任何更改都应记录,其实施方法依《文件管理规定》。
4.14.1.1解决问题的方法
当内部或外部出现与规格或要求不适合之产品时,则由权责单位判定归属,并进行原因分析,实施矫正与预防措施,若为外部出现不适合之产品,应依客户之要求方式或经客户同意之自订方式处理,并对同一批在库品进行检测。
4.14.1.2错误防止
矫正措施之实施应依问题大小及风险程度,必要时应“采用防错”方法以避免人为疏失。
4.14.2矫正措施
其程序应包括
A.有效的处理顾客抱怨和产品不合格报告;
B.调查有关产品、制程与品质系统之不符合原因并记录其调查结果;
C.确定必要的矫正措施以消除以消除不合格原因;
D.应用各种管制以确保矫正措施被执行并具成效。
4.14.2.1退回产品的测试/分析
当外部出现不合格品时,由权责部门进行分析和处置,若客户有要求时,应依其要求执行矫正,必要时采取矫正措施和过程更改。
4.14.2.2矫正行动的影响
可行时,应采用已使用之方法来矫正与管制类似之产品。
4.14.3预防措施
其程序包括
A.应收集相关资讯,如影响产品质量的过程、作业、审核结果、质量记录、客户意见以发现、分析并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
B.制订步骤并执行。
C.应用各种管制以确保其有效性。
D.把结果送管理评审。
相关文件
《矫正与预防措措规定》 TDQ-G005
《文件管理规定》 TDG-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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