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統一作業指導書(WI)管理規范.
2.0 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生產作業指導書(WI)管理作業.
3.0 定義
3.1 流程圖(見附件一)
3.2 流程說明:
3.2.1 產品轉移組 在接到新機種導入時,根據機種的進度狀況,在試模或試樣之后提供机种所需單件以利拍照並提出SOP制作申請,填寫<<文件制定/改定/廢棄申請書>>並準備SOP制作申請單上所需之資料,由工程部主管簽核 後交由IE制作.
3.2.2 IE在接到<<文件制定/改定/廢棄申請書>>后,須檢查各項相關資料是否齊全,在齊全的前提下,IE根据机种的工序和复雜情況在<<文件制定/改定/廢棄申請書>>內會簽所需SOP制作時間,並按時完成,若資料不完整的狀況下,則IE退件不予受理,產品轉移組及制造部門應根據實際 狀況掌握SOP申請的提出之時機,在特殊狀況下由工程部經理會簽後以制作臨時SOP方式處理。
3.2.3 IE依<<文件制定/改定/廢棄申請書>>作業時,須保證機种在上線前完成各制程之SOP,由IE簽核後,加蓋試作章之後為試作SOP。
3.2.4 IE需要到產線核對產線是否確實按照SOP排線執行。
3.2.5 IE人員在試產檢討過后,核對SOP的正確及完整性,經檢查確認OK后,經簽核交文管。IE人員在試產檢討過后,核對SOP的正確及完整性,經檢查確認OK后,經簽核交文管正式發行。
3.2.6 制造部門在接文管發行的SOP后,須按時懸挂SOP做為作業之依据,並保護管理好SOP。品管,品保部門應依SOP稽核制造部門作業之正確性及SOP的實效性。
3.2.7 當機種ECN時產品轉移組應將ECN及時知會IE人員,並在ECN單上注明是否修改SOP,並附此單給IE。必要時附帶ECN樣品,制造部門依實際作業狀況,需修改或增補SOP時,要填寫<<文件制定/改定/廢棄申請書>>並注明修改之原因及工位,經IE確認後執行修改SOP動作,在尚未修正SOP 時,不可擅自更改制程作業。
3.2.8 若因不良品或由品管,VQA判退重工需SOP時,應按3.2.7作業。
5. 應用表單及附件:
5.1 SOP制作&增補申請單(FR-Z-26)
5.2 SOP制作表單
5.2.1 組裝作業指導書應用表單(FR-Z-43)-----------------------附件一。
6.發行與修訂:
本程序依【文件管理程序】進行編制、審核、核準和發行,修訂時亦同。
4.0 權責
4.1 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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