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變更作業程式
5.2.1 自行開發之產品或由客戶委託設計之產品,當設計圖面或規格經相關部門主管簽核確認後,即可由該單位元之責任工程師填寫“設計變更通知單”(附表一)。將設計圖面或規格提案發行。
5.2.2 當客戶委託樣品製作或模具開發時,客戶所轉發的藍圖或規格電子檔先由產品開發專案負責人進行藍圖或規格接收。
5.2.3 PMT/PDT負責人針對接收之藍圖或規格進行初步判定,如發現藍圖、規格有誤或於公司內難於執行時,可由產品PMT/PDT負責人與客戶協調處理。
5.2.4 經PMT/PDT負責人確認之藍圖即可交由相關單位將其轉為內部藍圖或規格。工程資訊單位元進行相應的藍圖轉換,將客戶之藍圖轉為公司內部之相關藍圖;工程標準單位元進行相應的規格轉換,視具體需要將客戶規格轉為內部之規格。
5.2.5由相關產品開發專案工程師填寫“設計變更通知單”(附表一),將X版以後(含AX版)圖面提案發行.
5.2.6為確保不影響整個開發作業,研發單位可視緊迫程度先行由專案工程師填寫“設計變更通知單”(附表一),將客戶規格提案發行。
5.2.7 資料中心當接獲各提案單位,提案發行之藍圖或規格時,針對各提案單位之擴散要求,將相關資料擴散發行至各相應之資料需求單位。客戶圖面除樣品製作及模具開發單位需擴散外,客戶圖面僅作存檔,如其他單位有需求時,可以透過資料中心申請。
5.2.8 針對產品之開發案狀況,由各相關開發單位執行開發作業。
5.2.8.1 樣品製作單位根據資料中心發行之設計圖面及規格進行相關樣品製作及軟件開發. 測試.治具設計制作。
5.2.8.2 模具開發單位執行模具設計、模具加工及模具組立,並且配合產品開發單位進行試模作業。
5.2.8.3 產品開發單位依設計藍圖選擇相應之外購件供應商及做裝配功能評估,工程評估等作業。
5. 5.2.9 各相關開發單位在開發作業過程中如遇到開發異常或困難時,可以針對不同狀況進行異常回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