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保証產品於設計及開發階段至移交量產前任何一作業所可能產生之設計變更,均有一明確藍圖或規格及其它設計變更流程,以避免設計錯誤的產生,進而確保產品設計開發品質,而制定此文件。
2.範圍:
2.1適用於旭晟公司設計及生產中的產品。
2.2產品於導入量產前或客戶同意量產前之任何藍圖或規格及其它變更。
3. 參考文件
3.1樣品製作管制作業
3.2模具開發管制作業
3.3外購零件承認作業
4.作業流程
設計變更管制作業流程見附件一
5.作業說明
5.1 總則
5.1.1本規範適用於產品自行開發設計、客戶委託產品設計、客戶委託樣品製作及模具開發、客戶委託模具開發等情形之所有設計藍圖或規格變更要求作業。
5.1.2 本規範適用於產品樣機製作至量產前之所有藍圖設計變更(包括藍圖變更及相應BOM、規格,S/W,CAM檔Schematic. Layout. Gerbor等文件變更及零件變更測試方法.治具變更制程定義變更等)。對於產品開發中之變更要求,依次由X0,X1,X2‧‧‧等表示。如確認藍圖、規格可以移交量產以及量產中之變更要求,依次由 A0,A1,A2‧‧‧等表示。
5.1.3 設計變更發生後,所有相關資料如圖形電子檔、BOM電子檔、規格、電子檔等均應作同步變更。
5.1.4 當相同變更內容若出現於多個圖號上時,不允許用總括性說明來處理,必須針對每一圖號之藍圖分別作出說明。
5.1.5 量產階段的零組件,出現設計藍圖或規格變更要求時,均由ECN作業系統管制,不在此文件管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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