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使公司產品所做的任何變更都能滿足環境法律法規要求及客戶環境要求.
2. 範圍:供應商處、本公司可能影響環境有害物質的任何變更.
3. 依據: <<訊強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
4. 職責:
4.1 開發部: 對變更產生或可能產生的環境品質影響(有害物質含量的變化)進行評估及確認,向客戶申請變更的聯絡。
4.2 采購課:供應商相關變更後須向訊強提出申請的要求傳達
5. 名詞定義:無
6. 流程圖: (無)
7. 變更管理流程:
7.1.1 供應商處變更提出的時機.
7.1.1.1 原材料材質的变更.
7.1.1.2 原材料製造商的变更.
7.1.1.3 主生产设备的变更.
7.1.1.4 生产工藝的重大变更.
7.1.1.5 生產工廠的變更
7.1.2 變更的管理
7.1.2.1 開發部針對供應商的變更做環境品質影響的評估,主要考量變更後其環境有害物質含量的變化是否符合訊強標準要求,必要時供應商須提供SGS或ITS檢測報告證明其化學物質含量的符合性.
7.1.2.2 當變更經開發部確認不會對環境有害物質產生影響和/或提供的資料可以證明沒有影響時即可同意供應商的變更申請(變更格式由供應商定義).
7.2.1 訊強變更向客戶提出的時機.
7.2.1.1 原材料材質的变更.
7.2.1.2 主生产设备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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